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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ar All,
臺灣財政部關務署『快遞收貨人實名認證』將於4/16/2020正式實施,屆時所有包裹收件人皆須完成👉實名認證👈後貨物才能清關。如收件人不辦理線上實名認證,則必須提交『個案委任書正本』才能進行清關。
👏以下事項請寄/收件人務必留意:
▶️1. 填寫託運單時,收件人姓名及電話一定要與註冊實名認證時所登記的相同。
▶️2. 如有頻繁進口商品的收件人,請寄件人務必要求其於 4/16/2020前完成實名認證以免觸法。
▶️3. 海關查驗包裹時如發現收件人尚未完成實名認證,除貨物無法放行外,也會將收件人列入”黑名單”,之後該收件人之所有貨物都將面臨查驗😱😱。
👏另外,以下兩個連結是關務署公告的如何用APP設定和呼籲民眾辦理實名認證:
▶️1.【實名認證操作說明】
▶️2.【海關強化快遞貨物報關委任查核機制,籲請跨境網購民眾辦理實名認證,加速貨物通關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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